我想在英國結婚-[Step1] Giving Notice申請過程
申請結婚整個時間點大致如下:
2020/2/17 向Register Office預約Giving Notice
我們約的是Haringey Council Register Office,要留意的是不是每間Council都接受外國人的Giving Notice預約喔!
在預約的時候需要繳交費用,英國人35磅/人,外國人47磅/人,因為我與另外一半都不是英國人,所以我們付了94磅。
另外我們遇到一個比較困惑的部分是有些Register Office在預約的時候就要填寫ceremony place(儀式場所)以及日期(非必要),我們選的這間Register Office是需要先填寫的,每間規定都不太一樣務必要再三確認預約的該Register Office遊戲方式喔。
但是我們不確定什麼時候日期結婚,所以也沒辦法先行預訂場地(Register Office也是強烈建議不要先預定場地),儀式場所是不能之後變動的,如果要變動需要重新做Giving Notice的申請,所以在填寫的時候需要特別謹慎。
所以最後我們先填了我們預計的場地,並大概推算28天後的時間先做了場地預約(最快可結婚時間為Giving Notice日的28天後,如果有特殊狀況需要調查則是70天後),另外我們預約的ceremony place預約的時候先不用繳費,他們會發信另外通知繳費,如果有很充裕時間待在英國等結婚的就可以直接預約70天後的時間這是我覺得最保險的方式。
2020/2/19 Giving Notice
我因為簽證到期時間急迫的關係所以沒有預約居所最近的Register Office,而是選擇可以較快預約的到的Register Office,在搜尋過程中發現很多Register Office都要預約到2個禮拜之後,我們選擇的則是2天後就可以預約的到。
我們的預約時間為上午10:10,切記一定要提早到喔!!!!
當天除了核對雙方資料外就是面試,需要準備的資訊/資料如下:(https://www.haringey.gov.uk/births-death-and-marriages/marriages-and-civil-partnerships/notice-marriage-and-civil-partnership/documents-needed-give-notice-marriage-or-civil-partnership)
需要資訊:
- 您的典禮地點(發出通知後無法更改地點)
- 舉行儀式的日期
- 如果在國外,舉行儀式的城鎮和國家/地區的名稱
- 您和您的伴侶的正確姓名拼寫
- 您和您的伴侶的完整地址和郵政編碼
- 彼此的職位
我們攜帶資料:
- 護照/BRP/旅行文件(依照當初預約時填寫的佐證ID種類攜帶即可)
- 地址證明(銀行對帳單必須最近一個月。水電費帳單必須在最近三個月內註明日期)
- 每個伴侶的護照尺寸照片
如果有以下狀況需另外準備資料:
- 已解除的任何離婚/結婚證明或民事伴侶關係的詳細信息
- 姓名變更的證據
面試的部分由於我的英文能力很差所以是我最緊張的部分,基本上就是會分開雙方單獨詢問關於對方的問題以防止假結婚,因為對於自己的英文非常沒有信心,所以有事先在網路上搜尋大家提供的常見問題,並且在面試前不斷做對答練習。
網路上整理出的題目如下:
- Venue and date of wedding?(有被問到)
- What’s your partner name and where born?(有被問到)
- When did you first meet each other?
- How to know each other?
- What’s your partner’s address?(有被問到)
- What’s your partner’s father name?
- What’s partner’s father occupation?
- What’s your father’s occupation?
整個面試過程很順利大概15分鐘,大多時間是辦事人員在key資料的時間,辦事人員態度很好也不會很有壓力~我遇到的問題大致上都是圍繞在另一半以及自己的基本資料,地址/職業/工作地點/電話/生日。
面試完後辦事人員會把所以有你回答的資訊填表印出請你核對後簽名,當然你的另外一半面試的時候也會做同樣的事情,這兩張紙將會收回一併送給home office做審核。
辦事人員也會給一些資料,除了上面載明提交Giving Notice的時間以及最快可以結婚的時間等資訊,以及一些該注意的事情例如更改住宿地址等等的處理方式。
2020/2/28 收到通知信以及ceremony場地付款
很幸運的過了8天後就收到了通知信,信中內容大致上是說明不會對我們的結婚申請做特別的調查,所以我們在giving notice後的28天就可以結婚了(2月19日往後推算28天)。
收到該通知後我們才對之前預定的場地付款(通知付款信中有註明如果是預定兩個月後的時間,需在兩個月前付款完成),但是我們是預定一個月內的時間所以不知道付款期限如何計算。
比較意外的是我們是2020/2/21訂的2020/3/20的場地,當我們在2020/2/28付款時場地還是保留給我們的,並沒有因此被取消,所以如果有時間急迫的需求不妨可以試試看。